各区县(市)农林局、财政局,东钱湖经发局: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》(财农〔2016〕188号)精神,现将2017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04万元预拨给你们(详见附件)。本次预拨资金与实际金额差异部分,待2017年度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拨时进行清算,多退少补。
你区收到上述款项后,作"1100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"入账,相应列报"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"科目。请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,确保专款专用。
附件:2017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预拨表
宁波市林业局 宁波市财政局
2016年6月12日
附件
2017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预拨表
县(市)区 | 金额 |
象山 | 222 |
北仑 | 102 |
慈溪 | 2 |
奉化 | 59 |
鄞州 | 5 |
余姚 | 35 |
宁海 | 79 |
合计 | 5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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